关于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甲方违约所引起的问题,我们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应当责令
当事人双方继续执行原定的
合同条款。
然而,当甲方在承担此项任务过程中给乙方带来了额外的损失时,我们亦有必要对其进行适当补偿。
针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案例,应由
违约责任方对因其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各类损失进行全面
赔偿,具体范围涵盖直接损失以及预期
可得利益的损失。
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何鉴定房屋涨跌损失。
对此,我们可以参考以下两种方法进行确定:
第一,双方能达成共识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第二,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按如下步骤操作:
a.首选用相对接近的类似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参考(首先是同栋楼且层数、面积和户型完全一致的房屋;
其次是相临栋但上述指标相似的标的物;
再次是同一地理位置内其他的标的物),以此对比出
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的差异度,从而得出房屋涨跌损失的初步计算结果;
b.如果没有可供比较的最相类似房屋,可借助专业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来确定房屋涨跌损失大小。《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