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公司未履行
住房公积金缴纳义务,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员工可进行举报维权。
当所在单位未按规为雇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员工有权直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
申诉,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予以补缴。
单位如不履行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账户的义务,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勒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
如果
逾期仍未执行,将面临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处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