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设置为三年。
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相关人员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害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根据不同情况,此类诉讼时效一般持续三年或者依照特别规定最长可达五年以上不等。
然而,若该等权益受损日起逾越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进行法律保护。
但在特殊情形下,如恰逢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亦可能适当延长该等法律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