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模式,主要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类型。
其中,建筑工程发包被定义为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授予整体或部分承包合同,以便其承接相应建设任务的重要环节。
在发包过程中,相关方通常通过发布公告或发送邀请函等多种方式,来确保整个流程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准则。《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