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项下房产交易产生的争议解决所适用的法定时效为爲三年。
其期限从权利主体知道或推测到其权益可能受损及责任方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权益实际遭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以上者,本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例外情形下,凭借权利主体的明确请求,本院可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并延长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