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财产继承问题,其主要涉及到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两类身份。
在此过程中,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尤为宽泛,可定位于被继承人所指定的任意自然人。
而在法定继承人方面,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属于此范畴。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若被继承人之子女生前已不幸离世,此时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亦有权以代位继承人身份,合法享有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