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养孩子的过程中,并不涉及到任何费用。
然而,若欲成为合格的收养人,您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你必须是一个单身人士或者仅有一位子女,且没有任何形式的亲缘关系。
其次,您应该拥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被收养儿童的足够能力和意愿。
第三,您必须证明自己从未患有任何在医学界普遍认定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
最后,您的年龄须满三十周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收养人还需保证自身无任何可能对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