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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押一付一第二个月不想住了是否能直接搬走

关于租金为每月支付的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在第二个月不希望居住下去的时候,您完全有权选择离开现有住所并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倘若您与房东已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对于租赁期间存在疑惑或者没有具体说明的情况下,作为涉租方的您具有随时提出终止该合同的权利。而针对租赁期限已经被特定化的合同,倘若您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房屋使用,那么这将会被视为违约行为,并且您将因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继续履行该合同条款,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减轻您的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影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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