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内居民楼的楼层通道电费是由物业机构负责收取的。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有关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费用分摊和利益分配等事宜如有明确约定的,则应遵循约定执行;若未作相关约定,或者约定不够具体明确,则应当根据业主所拥有占据建筑物总面积比例来进行确定。这其中的关键在于查看小区的业主或者业主监管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有无签订过相应协议,如有协议且内容明确,自然应当按照协议规定行事。然而,若双方并无任何约定,那么居住在同一栋楼内的所有业主便需要共同承担本楼宇楼层通道的照明电费责任;至于小区内的其他公共设施的照明维护工作,自然会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