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并不能自动化地加以废止,若双方
当事人已明确约定若一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则合同即刻终止的话,便须依据合约所定期间予以执行。
然而,假如合同中对此类情况并无明确条款加以规定,那么出租方就有权首先向
承租方发出催缴租金的通知。
如若在适当设定的期限内,对方仍未能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即可向其发放解约通知。
当此通知送达至承租人之时,便将正式生效,合同宣告正式解除。《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
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