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卖房合同有效吗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卖房合同有效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卖方在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
此类情况之下,如果卖方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与买方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应该判定该份合同无效
然而,若卖方在诉讼提起之前已经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又可重新判断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新修订:2024-03-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