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房屋交易并获得了合法的
产权证书之后,您便具备了对该房产进行再出售的完全自主权,除非我们国家承认的任何法律体系明确规定存在禁止买卖的相关情况。
以下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所明确列举的,几种不允许房产进行转让的实例,包括但不仅限于:
(1)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但却未遵守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
(2)司法机构或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对某些房产实施查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来限制其权利的行使;
(3)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4)在多名共有人拥有一处房产时,若未经全体共有人以
书面形式共同确认,也无法进行转移;
(5)房产所有权存在争议而未能及时解决的;
(6)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步就班地注册并领取相应权属证书的房产;
(7)我国法律及行政
法规中明文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类型物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