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有房只登记一人名字仍属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无需特别处理,可申请加名明确权益;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便只登记一人名字,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对房屋归属无异议,维持现状不影响权益。若想使产权登记和实际权属相符,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加名。在离婚分割时,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夫妻共有房产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