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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非居住房屋是不是可以转租,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解析】
公有非居住房屋在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之后,可以转租
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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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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