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如果是婚前男方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那么该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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