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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户籍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籍是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并不代表就享有了户口所在处的居住权

居住权的设定必须要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

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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