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比例或数额,直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像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产生寻找新租客费用、房屋闲置租金损失等,经合理计算可作为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参考。
(四)具体违约金数额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以保障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