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备案也是生效的。
首先,国家之所以在《城市
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中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进行备案,主要是为了减少出卖人
一房多卖、炒房等现象,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以维护
购房者的权益。
其次,因为实践中存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备案的情况,《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以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为由,请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
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