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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要区分不同情形。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排除协议管辖。
2.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约定管辖法院,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房产合同前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纠纷发生时管辖不明。若发生纠纷,要准确确定合同性质和履行地,以便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026-01-26 06: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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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排除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这是基于政策性房屋的特殊性,确保案件能在房产所在地妥善处理。
(2)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3)若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多样,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提醒:在签订房产合同前,建议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发生纠纷时因管辖问题耗费时间和精力。不同类型房产合同纠纷管辖规则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6 06:0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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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房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二)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1.有书面协议:当事人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2.无约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以下规则确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6-01-26 05:3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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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房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允许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
2.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的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3.当事人未约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约定确定,无约定时,给付货币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准,交付不动产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准,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准。
2026-01-26 04:4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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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产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分情况,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书面协议按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无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对于房产合同纠纷,法律有明确的管辖规定。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由房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管辖法院。而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约定管辖,就按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确定。合同履行地依合同约定,无约定或不明时,不同争议标的有不同确定方式。如给付货币,接收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您在房产合同纠纷中对管辖法院的确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6 03:5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