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交房是出卖人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行为,买受人可依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2.若因出卖人延期交房致买受人无法按时入住,需另行租房居住,合理租金损失属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买受人可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等证据证明损失真实合理,向出卖人主张赔偿租房损失。
3.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租房损失,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
解决措施和建议:
1.买受人在遭遇延期交房时,及时收集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2.若与出卖人协商赔偿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