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受贿,具体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
1、医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收到“红包”应立即退还给患者,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医院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并退还患者,如仍不能退还的,上交医院作为患者的医疗费用。
2、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也不上交的,一经查实,予以收缴,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管理制度给予处分,同时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由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金额不满500元(含本数,下同)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停6个月执业活动;
金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