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会发现,当检察院决定要召开听证会时,这通常意味着这个案件中涉及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等方面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或者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力呢!所以他们才会想要当面向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他们的看法和意见哦。
那么什么叫做听证呢?其实就是检察院为了对那些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更深入的审查,而特意组织的一种会议形式,通过这种方式来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者们对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案件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啦。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