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刑的人可以结婚。其在服刑期间丧失的是人身自由,而婚姻自由并未被剥夺,因此是可以结婚的。服刑人员申请登记结婚的,应当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其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