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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在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时,法定业主大会通过事项应该怎样

《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中只规定了小区事项需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并沒有规定在沒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不能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是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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