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持认购书到贷款银行
申请贷款。
2、经银行初审合格后,再到银行指定的事务所办理个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银行初审合格后,购房者还须同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
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房款,并办妥《个人收入证明》(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上述内容经律师审查后,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此外,
贷款人还须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
买房屋财产保险(时间与贷款期限相同)。
4、上述各项完成后,
借款人可与银行签订借款和
抵押合同,随后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中,借款人即按月开始归还借款本息。
5、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
当事人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
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
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