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要确保通知有效送达对方,可通过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等能留痕的方式,留存送达证据。若通知中载明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要明确合理期限。
(二)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方式解除合同,要准备好能证明符合解除条件的证据,确保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解除主张。
(三)解除合同前,仔细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