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产共有人放弃产权,要签订书面产权放弃协议,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涉及税费缴纳,有事先约定按约定处理,协议可公证,完成变更登记后放弃方不再有产权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房产共有人放弃产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行为。第一步签订书面产权放弃协议很关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转让细节。接着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这是使产权变动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程序。同时,由于涉及产权转移,依法需缴纳相关税费,如受赠方要缴纳契税。若共有人之间有事先约定,遵循约定处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办理协议公证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降低纠纷风险。完成变更登记后,不动产权证书更新,放弃方的产权权益也随之丧失。如果在房产共有人放弃产权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者对流程、税费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