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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来探望小孩可否终止其探视权

离婚后女方不来探望小孩可否终止其探视权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4 19:35:19 已帮助2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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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来探望小孩可否终止其探视权
1、不可以的,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2、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女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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