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违约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形综合确定,既需尊重合同约定,也需结合实际损失平衡双方权益。
若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应按约定数额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违约金数额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赔偿公平合理。
若中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指守约方已实际支出的费用,比如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可得利益损失指因中介违约导致守约方错过合适交易机会而额外增加的成本,比如因错过更优房源而多支付的购房款,但可得利益损失需具备可预见性,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该损失的发生。
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判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量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过错比例、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大小等因素,最终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以平衡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