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无固定有效期,自依法成立生效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终止,有约定履行期限应按时履行,未约定可补充或按相关规则确定,诉讼时效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从依法成立生效开始,直至卖方完成房屋交付与产权过户登记、买方付清全部房款,即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才终止。若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双方需在期限内履行,否则可能违约,但不影响合同效力。若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可先协议补充;不能补充的,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也可随时履行,不过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另外,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诉讼时效只是可能丧失胜诉权,合同本身并不因此无效。若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