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房屋装修损失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租赁房屋装修损失赔偿规定如下: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合同正常履行到期,承租人不能请求出租人补偿;若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若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赔偿一般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解除租赁时装修损失怎么赔
解除租赁时装修损失赔偿分不同情况。若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合同正常履行期满,除非另有约定,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若因出租人违约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若因承租人违约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赔偿,法院一般不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租赁解除装修残值归谁
租赁解除时装修残值归属需分情况而定。若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合同正常履行期满,装修残值一般归出租人,承租人不能要求补偿;若因出租人违约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若因承租人违约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赔偿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装修残值归承租人且无补偿。
当我们了解租赁房屋装修损失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后,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那么装修费用一般需承租人自行承担,且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另外,若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于可拆除的装修部分,承租人通常可以拆除,但不得损害房屋结构;不可拆除部分如何处理,若合同无约定,双方可能需协商解决。倘若你在租赁房屋装修损失赔偿及相关事宜上仍有疑问,比如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协商不成该如何维权等,别再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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