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的offer是试用期6个月的三方协议,但是公司要我转正之后才签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同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可能面临的风险
在你这种情况中,公司要求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意味着在试用期这6个月内,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公司就需要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直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止,但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建议
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相关条款。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在收集好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后,在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