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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我国为了让商品房销售行为更加的规范,对此还专门出台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大家对该办法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内容,供大家阅读了解。

2023.09.09 482630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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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房地产市场的欣欣向荣,房产价格的上涨,也带来了可能存在的市场混乱,由于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那么其规范性也就不言而喻,对此,政府出台了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一、销售条件

1、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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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

许多开发商为了尽快募集资金,显示自己房屋的售出成绩,常用的办法就是与潜在的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同时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那么这种商品房认购书有怎样的效力呢?

(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以上解释以及相关的立法背景来看,要签订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认购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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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商品房买卖的秩序,保障购买者与售房者双方的权利,国家出台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对商品房销售者一些违法销售行为进行了打击,同时也对买卖合同做了相关规定。那么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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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咨询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应怎样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有章程规定按章程处理股权继承;无规定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同意,可协商收购股权,协商不成继承人可诉讼解决。继承股东资格后公司需进行相关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依法继承。当公司章程有关于股权继承的特别规定时,遵循章程处理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若无规定,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是法定权利。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继承,通过协商收购股权的方式,既保障了公司的人合性,又维护了继承人的财产权益。协商不成时,继承人通过诉讼解决是其合法的救济途径。而公司在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使公司的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果遇到公司大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方面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离婚时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转让股权需获得另一方同意。若转让给第三人,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一方未经同意转让,另一方通常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但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除外。 (2)对于夫妻间就股权转让协议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若没有约定,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 (3)若股权所在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能够成为公司股东;若半数以上不同意且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就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若不同意又不购买的,会被视为同意转让。 提醒:处理离婚时的股权转让协议较为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股权转让完原股东是否还需担责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一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原股东仍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丧失股东资格,通常无需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过,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则要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抽逃出资的,可能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股权转让方面存在疑问,担心自身权益受到影响,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股权转让问题?

吴亮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股权转让得看公司章程有无特别规定,若没有,股东间可自由转让;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时要签书面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时间等。之后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保障新股东权益。若有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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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代持股协议要注意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主体资格,确保签订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晰界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身份。 (二)细化协议内容,具体写明代持股份的数量、种类、出资额等情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实际出资人有投资收益权,名义股东的管理权限范围,还要约定好代持期限和解除条件。 (三)合理约定财产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代持,要确定代持股份在离婚时的分割办法,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四)设置保密条款,要求双方对代持事项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损害权益。 (五)保证协议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防止协议无效。 (六)对协议进行公证或见证,增强其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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