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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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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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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实践中尚未真正实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告知有这样的规定存在,也许不久就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贯彻。
二、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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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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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是指破产人或债务人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而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前一顺位对特定财产实施分配后还有剩余财产时,后一顺位的债务才可能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
(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
(5)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6)职工债权
(7)税款及其他劳动保险费用
(8)其他债权。
一般而言,破产时所谓的优先受偿权,主要指的则是以上第六顺序以前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1.偿付。实践中,破产费用支出几乎全凭借债维持,因为企业破产,无论是破产企业自己申请或者是因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前账面几乎全无现金,所以费用支出只能由管理人借款筹集。现破产法规定:
(1)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1)当破产财产分配时不存在抵押债权或其他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时,破产费用的清偿可直接从破产财产变现所得的合计数中扣除。
(2)如果破产财产的变现是将不同属性的资产分组拍卖分别实施,就必须将破产费用进行分解,分摊到特定的破产财产组合中。
分摊破产费用有直接扣除和按比例分摊两种方法:
(1)直接扣除。对于与特定优先受偿债权相对应的破产财产组合变现时支付的破产费用,例如拍卖费用、销售税金、过户费用等,可按照变现时的实际开支作为各特定财产组合的破产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购房者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办理的时候要准备好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一个购房协议书正本,还要有房价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外还需要需要准备好自己的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证明。
2、银行审查
银行受理购房者贷款申请后,要从民事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和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置业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应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行按揭贷款利率,借款人可使用银行按揭贷款计算器进行核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一般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等权利。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可补报债权,但须自行承担对债权的审查费用等不利后果。
而新破产法规定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也就是说,劳动债权人无需申报债权即可享受破产参与等权利。这是对劳动债权人的特殊保护,加之劳动债权在会计账目中有明确记载,不以申报为清偿条件,也不须承担逾期申报的不利后果。列入债权表的劳动债权应向利害关系人公布,无异议时债权即获确认,有异议时则经债权确认之诉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件较为少见,一般由发包人以勘察成果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为由拒付勘察费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