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候选人名单怎样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无明确限定。我查阅了多少个省、市、自治区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规,有以下两点想法共商榷:
1、在村委会选举的实践中,通常要搞预选(这也便于乡镇政府掌握选举动态)。在预选时,候选人名单能够按照姓名笔画步骤排列。
2、村委会正式选举时,部分省、市、自治区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规中明确限定,应当按候选人预选时得票多少的步骤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
解答如下, 首先村主任要在村民会议上辞去主任职务,在村民会议上获半数以上的村民通过,才能辞职,否则不能辞职。然后还要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村主任。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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