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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

供应血液事故罪

律图供应血液事故罪百科栏目,为你解读供应血液事故罪法律知识,那么供应血液事故罪是如何怎么构成的呢,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本站合作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1.09.30 586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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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 (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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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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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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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定罪量刑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一直都是公正的,供应血液血液制品危害他人健康,严重的甚至会危害到社会。那么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罪便是一个不可轻罚的罪行,至于供应血液事故罪定罪量刑的具体内容也许很多人还有所不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

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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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构成

日常生活当中,国家对于血液的使用,采集是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和要求的。因为如果血液当中带有疾病的话,国家不加以管控,会给社会和公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但是偏偏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丧尽天良,在供应血液制品上做一些违章事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构成?

一、概念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二、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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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刑罚

任何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或重或轻的处罚,况且我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罪自然也是一个不可逃脱法律责任的大罪,至于供应血液事故罪刑罚标准是什么,大家就从下文详细地了解。

构成

1、罪体

主体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要是指医院、血站等。因此,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行为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行为是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因此,本罪属于责任事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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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事故罪相关咨询

想了解一下供热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解析: 任何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纠纷。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向律师寻求帮助: 1、协商。协商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通常由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3、仲裁。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男方要求抚养女方没有血缘关系孩子,怎么办

律图湖北

律图湖北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代社会,离婚是最常见的,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得不到解决,自然会选择离婚。但是拥有一个孩子的时候,抚养问题就出现了。离婚时是否必须男方抚养无血缘关系孩子这个问题就出现了,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br/>一、离婚抚养判给谁<br/>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br/>(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r/>(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br/>(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br/>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br/>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br/>(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r/>(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br/>(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br/>(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br/>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br/>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br/>二、男方是否要抚养无血缘关系孩子在双方离婚时,男方鉴定出与孩子无血缘关系,那么抚养权必定会给母亲,而且男方因为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男方也就是没有抚养的义务,男方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如是合法收养的子女除外。显而易见,“离婚时必须男方抚养无血缘关系孩子”这个问题就很清楚明白了。因为男方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自然就不用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男方也不用支付任何的抚养费。由此可见,在拥有孩子的时候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许多,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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