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债权债务百科>抵押担保百科 > 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

股权作为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而交易的方式除了买卖、赠与,还可以进行抵押或者质押,其中股权质押则属于较为常见的情形,那么大家对股权质押了解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股权质押的知识,供大家阅读。

2023.09.03 72961人阅读
1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权质押,对于很多人而言,是个陌生的概念。股权质押与一般的抵押不同,那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呢,又有哪些法规对股权质押做了相关规定?股权质押如果不进行登记还生效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

查看全文 >>
2

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随着借贷市场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层出不穷,个人股权质押贷款也逐渐成为大多人的首要选择。什么是个人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流程,它的条件又是怎样的呢?

1、借款人提出股权质押贷款申请,并提交所需的贷款资料。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

......

查看全文 >>
3

股权质押的风险

质押是抵押的一种。抵押贷款是解决周转资金的一种方式,而质押比普通抵押多一层担保。质押的标的有动产和权利。股权质押是一个比较热门的问题,它属于权利质权抵押的一种,那么问题就来了。股权质押的风险有多大?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这主要是因为股权价值很难评估,且无法预料其保值性如何。一般来讲,金融机构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净资产以及每股净资产来确认企业股份的价值,然后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给予授信。所以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仍需要选择现金流充足、贷款期限较短、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商业银行在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注意两点:首先要清醒认识到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

......

查看全文 >>
4

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质押模式,在想要进行融资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股权质押也就是说出质人将自己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质押,那么对于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应该怎么写?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

查看全文 >>
5

股权质押协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很多的协议书。最常见的,例如购房协议书、借贷协议书等。而股权质押协议书,涉及大多的是公司法人主体,但是也有自然人的股权质押。下面由律图网的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在写股权质押协议书时,格式以及注意事项是如何。

股权质押协议书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

查看全文 >>
6

股权质押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进行质押,股东通过进行股权质押来对债务人进行担保。很多国家对此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由于我国开展股权质押活动相对较晚,目前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待完善。那么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 开始实施的《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法》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

查看全文 >>
7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股权质押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手段,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被普遍运用。但是任何一种金融工具,都需要对其加以监督和管理,否则将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那么您了解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

查看全文 >>

股权质押相关百科

  • 土地抵押

    土地抵押

    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之一,土地抵押在生活中也常被采用,那么您知道土地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土地抵押金额相关规定内容,以及土地…

    2023.09.22 11068人阅读
  • 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

    生活中,贷款的时候贷款人往往会被要求提供担保,这种情况在银行贷款时最为常见,因此提前了解担保贷款的相关知识,可以在贷款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023.09.22 123877人阅读
  •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第三人提供财物给债权人作为抵押,以担保债务人不按时归还欠款时,债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那么大家知道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吗,…

    2023.09.21 185398人阅读

股权质押相关咨询

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涵盖哪些方面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该专属管辖涵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监理、装饰装修、铁路修建、农村建房施工等合同纠纷。此规定能让法院更便利地审理和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利于对工程相关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确保案件公正处理。若您遇到此类建设工程纠纷,对管辖问题或其他法律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工程质量造成损失赔偿该如何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工程质量造成损失赔偿计算需综合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多方面因素,遵循填平原则且要有证据支持。 法律解析: 在工程质量损失赔偿计算中,实际损失赔偿涵盖修复费用和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额外支出,像窝工费、机械设备闲置费等。可得利益损失方面,若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按预期使用,有证据证明的预期利润可主张赔偿。对于难以直接计算的损失,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赔偿遵循填平原则,旨在弥补受损方实际损失,避免其因赔偿获利。各项损失主张都需要相关证据支撑。如果遇到工程质量损失赔偿的问题,且对赔偿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程未进行验收结算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工程未进行验收结算,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施工方可书面催告,发包方拖延可收集证据,工程交付使用可视为已验收,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所以工程未验收结算时,若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当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施工方书面催告发包方组织验收结算是合理合法的维权开端。若发包方拖延,施工方收集施工资料等证据能证明工程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工程虽未验收但已交付使用,视为已验收,这是为了保障施工方权益,此时施工方按合同要求结算工程款合理。若协商不成选择仲裁或诉讼,专业机构的造价鉴定能确定工程款数额。而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有效维权时间范围,施工方需重视,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如果在工程验收结算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程验收完成后对方不付款怎么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工程验收完成后对方不付款,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发律师函,仍无效则收集证据起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工程验收完成意味着施工方已履行完合同义务,对方有付款的责任。协商是和平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明确告知对方付款义务和违约责任,可能促使其履行付款。发律师函能从法律层面表明立场,对对方产生一定威慑。若这些方法都不管用,收集工程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诉讼时效关乎胜诉权,超过时效可能会使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果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问题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我们装修房子,木工房子装修不合格,验收没通过,扣押九千元,木工起诉退还扣的钱,这个诉讼能成立嘛?

吴亮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木工起诉能否成立要看具体证据。若有证据证明装修不合格,验收未通过,扣押费用合理,木工诉求难获支持;若证据不足,可能对您不利。解决方案是收集木工装修不合格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验收意见等,积极应诉,向法庭说明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

向我提问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