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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第三人提供财物给债权人作为抵押,以担保债务人不按时归还欠款时,债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那么大家知道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吗,抵押担保合同怎么写?这些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解答。

2023.09.21 168850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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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抵押担保是指第三人提供财物给债权人作为抵押,以担保债务人不按时归还欠款时,债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那么大家知道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吗?

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 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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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期间

抵押担保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都体现在借款的时候,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那么大家知道抵押担保期间是多久呢?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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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比例

买卖合同之中,当买方的资金不够时,想要获得想要买的东西,卖方通常会要求买方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这样才买方能获得想要购买的东西。有的人没有抵押担保的财物,就会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比例是多少呢?

从贷款清偿的安全性考虑,可供抵押的价值载评估时应根据抵押人对土地实际拥有的权利进行剥离和判断,一般要扣除处置税费。

1、 出让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70%;同宗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抵押担保债务之和不得超过该宗地总地价的70%。

2、 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的70%,也即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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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期限

在现代交易中,当买方在现目前无法实现给与对方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通常情况下卖方会要求买方给与抵押担保的情况。那么在抵押担保合同中,可以约抵押担保期限吗?

公司股权转让方的法律义务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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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生效

抵押是一种保证,抵押担保要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是很多人不了解抵押担保的相关知识,比如抵押担保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 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 款优先受偿。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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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贷款

在现代交易之中,公民可能因为资金不足,而申请贷款,在申请贷款时,通常需要提供抵押担保,银行才可能提供贷款。那么抵押担保贷款分为哪几种?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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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合同通常是一种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可以以其财产(不动产或者是动产)进行抵押担保,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享受依法抵押物品的价款。在进行抵押中,需要写上抵押担保合同,确保双的法律权益。那么,抵押担保合同范本怎么写?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 年××× 月××× 日,×××××有限公司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实业有限总公 司,××××××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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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法

我国并没有抵押担保法,抵押担保的规定主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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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相关咨询

我去年替人担保银行贷款,现在想取消有可能吗?

李丹

李丹律师 最近回复:

银行贷款,现在想取消担保是有可能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这是最常见且最直接的可以取消担保的情形。如果借款人将银行贷款全部还清,那么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自然解除,您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的申请,银行在确认贷款结清后会办理相关手续。 2.?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是受到他人欺骗、胁迫,或者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您提供保证的,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 3.?过了担保期限:担保合同中会约定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法律上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您主张承担担保责任,那么保证责任免除,您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债务转移且担保人不同意: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您不同意继续担保的,那么对于转移后的债务就没有担保责任。 5.?主合同债权消灭:例如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因某种原因被解除、无效或者债权被放弃等,导致主合同债权消灭,那么担保权也随之消灭,担保合同解除。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想要取消担保,建议先与银行沟通,了解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如果涉及到法律纠纷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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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错货,产生二次费用由谁承担?

刘江

刘江律师 最近回复:

员工发错货导致产生二次费用的承担责任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 如果员工的发错货是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通常员工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公司在管理、培训或者流程上存在漏洞和不足,对错误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可能会由员工和公司共同分担费用。 如果员工的失误是在正常工作流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一般性疏忽,且公司没有明显的管理问题,那么公司可能会承担主要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但也可能会根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一定的处罚或警告。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参考公司内部明确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同时,应充分考虑具体情况的特殊性和公平性,以做出合理的责任判定和费用分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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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箱有单位封条八年后里面少了数量保管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刘江

刘江律师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较为复杂,保管员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如果子弹箱在保管期间有单位封条且封条完好,而打开后发现数量减少,保管员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但如果封条有被破坏的迹象,或者保管员能够证明在其保管期间没有违规操作和失职行为,那么责任的界定就需要进一步调查。 如果最终确定是由于保管员的疏忽、失职或者违规行为导致子弹数量减少,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数量减少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是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那么保管员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或免除。 具体的责任认定需要根据详细的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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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面对此类状况时,首先应尝试与房东展开建设性的对话互动,明确阐述租赁合同已经期满,同时充分表达自身并未违反任何条款,再进一步提出关于返还押金的请求。 如若与对方商谈无果,您可考虑寻求当地社区委员会或其他相关调解组织的协助,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倘若调解手段亦未能奏效,您便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例如租赁合同、押金支付凭据以及房屋交接时的详细记录等等,以便于证明您确实严格遵守了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且房东理应归还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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