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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证要齐全。
包
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
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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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政策各地不一,以北京为例:
北京针对中心城区老年家庭(60周岁及以上)购买全龄友好社区试点项目、并把户口迁至试点项目所在地的,给予首套房首付比例35%、二套房首付比例60%等优惠。
在房地产行业整体下行背景下,2022年上半年北京楼市同样承压,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446.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更是同比下降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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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子“缩水”可以解除合同吗?
很多买房者都可能会遇到面积缩水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出了答案: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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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我国住房价格直线上涨,尤其是一线发达城市的住房价格让许多居民望洋兴叹。但是住房属于刚需,国家对房产的价格的上涨,也采取了许多政策来进行调控。但这也未能阻止房地产价格的攀升。因此,许多工薪阶层为购买住房而忧心忡忡,考虑个人消费贷款能否用于购房,是否可以减轻支付大额资金的压力。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被称为消费贷,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担保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汽车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求学等个人生活消费,不得用于购买住房、炒股等高风险领域。
另外,北京银监局在4月28日印发的《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发现个别银行个人消费贷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贷款调查失职、审批过于宽松、贷后管理失效、员工行为管理不严等问题,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通知要求个人消费贷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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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政府出台多项政策调控房价,但是房价仍旧居高不下,因此购买二手房也不失为一个选择,那么二手房买卖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这些费用又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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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套房的时候,大多数公民为了减轻自身的经济压力,往往会选择进行二套房贷款,但是二套房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我国对于二套房贷款是有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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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离婚后无房一方是否有购房资格要结合当地限购政策判断,部分城市有离婚后一定期限内的购房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和各地房地产调控规定,购房资格主要看个人名下实际持有房产套数、社保或个税缴纳情况、户籍状况等。离婚本身不直接影响购房资格,不过一些城市为调控房地产市场,规定离婚后1至3年内购房仍按离婚前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若原家庭已有住房,无房一方可能暂不具备购房资格,超过该期限则按个人名下房产套数认定。若当地没有特殊的离婚购房限制,且无房一方满足当地社保个税或户籍要求、名下无其他房产,通常具备购房资格。具体政策应以购房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准。如果对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和专业建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双方对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归属或分割方式有明确书面或口头协议的,优先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协议需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无协议时区分购房目的。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通常按共同共有处理;非以结婚为目的购房的,按各自实际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出资情况需举证。能提供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明出资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证明出资比例的,一般等额分割。
(四)结合登记情况处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的,登记方需返还出资款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认定为共有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合同有违约金约定时,若约定了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违约方需按约定进行赔偿。例如约定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就要按此比例支付。
(2)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受损方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包含为准备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可得利益损失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
(3)主张损失赔偿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具体数额。违约方若觉得违约金过高或损失赔偿不合理,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判定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金条款,主张损失赔偿要及时收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转账属于借款,需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明确意思表示,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偿还该款项。
(二)若转账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小额且具有特殊含义金额的转账,比如520元、1314元等,一般认定为无偿赠与,交付后不能撤销,无法要求返还。
(三)若转账是大额且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双方最终未结婚的,赠与方可以主张返还该款项。
(四)对于购物支出,若一方出资购买贵重物品且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出资方有证据证明该出资并非赠与,可主张返还出资款或物品。
(五)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时,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款项性质和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房屋归属需根据出资及登记情况确定,不同情形下归属规则和补偿方式不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房屋归属分两种情形认定。第一种情形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此时双方可先协议处理房屋归属;协议不成的,法院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第二种情形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若房屋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仅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未登记方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及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才能主张分割房屋。若你遇到婚前购房相关的财产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