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说我姐只是员工,不是老板,情况是轻微的,不严重,最多37天就放出来了,没事,家属不用担心,但为什么要拘留30多天才放人,不应该24小时内放人吗
当事人被公安派出所抓获,经讯问后,认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决定对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刑事拘留,并同时送往看守所关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案情。刑事拘留的期限,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是37天,37天内要么提请检察院批捕,要么放人或者改成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延长羁押期限至法院的审判,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若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可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
2019-12-10 20:26:12 回复
你好,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内放人。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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