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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工厂里流水线的员工,正常工资加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王** 四川-广安 工资福利咨询 2019.09.17 08:11:39 432人阅读

您好!我是一个工厂里流水线的员工,连工厂到了赶货的季节,所以经常加班,周末也在加班,但是我们公司不按劳动法给我们发工资,正常工资加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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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2019-09-17 08:1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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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019-09-17 08:1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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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加班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或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基数,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020-12-07 20: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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