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三年了,一直都是做后勤的工作,也熟悉了这样的工作环境。可是最近领导居然让我去跑业务,原因就是公司的业务员越来越少,做后勤的都要帮着公司拓展业务,这让我很不满意。所以怎么拒绝领导的调岗?
结论: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拒绝。
解析:
1、直接拒绝,就说自己感觉很适合现在的岗位,做的也很好,不想换岗位。
2、询问领导原因,从领导描述的原因中找出破绽,然后慢聊。
3、多次反复沟通,就是说多找领导汇报几次,在事情没有明确下来之前,反复表达自己不愿意换岗位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就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变更无效。
1、直接拒绝,就说自己感觉很适合现在的岗位,做的也很好,不想换岗位。
2、询问领导原因,从领导描述的原因中找出破绽,然后慢聊。
3、多次反复沟通,就是说多找领导汇报几次,在事情没有明确下来之前,反复表达自己不愿意换岗位的态度。
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一般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如果用人单位恶意在未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对工作岗位进行变更,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解决劳动关系争议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效率最高,最便捷的方法之一。
其次,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工会组织等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以出具调解书,并置换仲裁调解书,这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的。
第三,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执意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想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调岗的,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用人单位提出给劳动者调岗员工拒绝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没有与劳动者就调岗进行协商,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中第二项明确,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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