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您好,我是一个互联网大厂的外包人员,现在因为该大厂业务调整导致我退项,我签合同的公司通知我退项,并发出项安排要求我退项后去公司待岗、且仅发基本工资,针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外包退项后公司单方强制待岗只发底薪属于变相降薪,你可书面拒绝待岗,协商解除拿 N 补偿;若公司长期不安排新项目,可被迫离职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
2026-06-29 19:10:45 回复
曹先生,您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您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或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通知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29 18:41:48 回复专业解答购买他人按揭中的房子,有以下处理方式:一是转按揭,若银行允许,可将原房主剩余贷款转到自己名下,但多数银行已很少办理;二是提前还贷解押,可让原房主自筹资金或自己出资帮其还贷,出资时需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并明确违约责任;三是办理预告登记,防止原房主再售或抵押;四是合同明确权责,详细约定各项条款保障权益。
专业解答买房违约时,中介费退款办理需依据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违约情况下中介费退还事宜,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需与中介协商,证明违约非自身主观故意或中介未完全履行服务,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专业解答一房二卖情形下,两份合同效力应分别判断,若无《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通常均为有效,判定依据为合同双方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违法违规违公序良俗。房屋归属方面,已过户的归登记买受人,未过户但一方合法占有的可能归占有人,均未过户和占有的综合付款情况确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专业解答购房合同正本一般应给购房者。从法律角度讲,它是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售房者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购房者有权持有以保障自身权益。在合同履行中,若出现问题,合同正本是主张权利的关键证据。办理产权登记、贷款等手续时,相关部门也可能要求提供,因此购房者签完合同后应积极索要。
专业解答若房东卖房要求租客提前搬走,赔偿数额需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有违约赔偿条款,按条款执行;若无,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实际损失,如寻找新住所产生的费用、搬家费等,还能主张因提前解约造成的其他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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