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1日签了一份所谓的合作协议,但实际上我按时上下班、服从店里管理,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签字的时候对方没有逐条解释条款,协议写着一式两份,但一直没给我属于我的那一份;协议里还有草稿文字“待确认是否添加”,就印上了离职要扣1000元违约金的内容。 在上班期间,店里已经以各种理由乱罚款,前后一共扣了我大约600块钱。 现在我已经离职,店家微信通知我还要强行扣除1000元所谓违约金,剩余工资拖到16号才给
结论先说:你签的是"合作协议"却每天按时上下班、服从店里管理,这恰恰说明你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协议名称改不了实质。法律看实际履行:你接受管理、按排班工作、按月拿报酬,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和你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缴社保。协议写"一式两份"但没给你那份,本身就不规范,你可以要求单位交付。你现在要留好工资流水、考勤、排班表、工作群沟通、工牌等能证明实际用工的材料。如果单位不签合同,你还能主张入职超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不缴社保可向社保稽核投诉。别被"合作""兼职"的说法糊弄,仲裁委和法院最终看你怎么工作,平时有意识留证,维权时才不会被动,权益该主张就主张。以上只是基于一般法律规定的分析,供你理清思路,具体处理请结合当地规定和你的实际证据来判断,遇到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2026-10-11 03:54:18 回复
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所谓离职违约金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自始无效;用人单位无权罚款,拖欠工资更是违法。你别急,整理好绿泡泡记录、考勤凭证,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全额返还克扣款项并支付工资。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10-11 01:14:40 回复专业解答商标里的字可能侵犯著作权。文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中的文字构成独创作品便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将他人有著作权的文字用于商标可能侵权,判断侵权关键看文字独创性、创作者及使用人有无授权,如用无授权的独创诗词、书法字体等易构成侵权。被认定侵权,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设计商标选字应确保合法或属公有领域。
专业解答著作权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还包括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分别通过特定方式公开再现、传播作品及让公众按需获取作品的权利。
专业解答刑事著作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若违法所得为四万元,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赔偿,损失难计算则按违法所得赔,且赔偿应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若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依情节判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仅知四万工资难定赔偿额,要结合多情况判定。
专业解答处理涉嫌侵权作品时,首先要进行侵权判断,考虑独创性、市场影响等因素确认是否符合侵权要件。若构成侵权,可采取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也可申请行政处理,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侵权并给予处罚;还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
专业解答处理著作权权属纠纷及版权侵权,可按四步进行。一是收集作品原件、侵权复制品等证据,证明著作权及侵权事实;二是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留存沟通记录;三是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四是以上方式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三年,法院会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按实际损失等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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