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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后又延长一个月,并且让我签订了同意延长一个月的通知书,总共试用期三个月又以没完成业绩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约吗
你好,即使你签了延长通知书,延长试用期约定无效,原 2 个月试用期届满你已自动转正,公司再以业绩不达标按试用期解除属于违法解除,仲裁可主张 2N 赔偿金和超期试用期赔偿金。
公司单方延长试用期本身就涉嫌违法,即便你签了同意书,若合同期限不足三年,三个月试用期已超法定上限。而以没完成业绩为由辞退,必须证明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已告知你具体标准,否则属于违法解除,你有权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两倍),并可就违法延长试用期主张已履行期间赔偿。先收集劳动合同、延长通知书、解除书等证据,再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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