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沙田一家服装厂上班,由于工作原因于2026年7月23日离开该公司,于7月底发上个月六月份的工资,在七月发六月份的工资时,该公司扣了我社保共计1399元,而我在社保卡缴费中并没有那么多,社保卡通知养老保险是388元,医疗保险是163元。在我离职后公司把自己该交的费用全部记在我的工资上。并且我是去年八月份入职该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节假日也没有假放,一个月只有一号放一天假。请问律师是否能打赢此官司?
你好,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你入职次月起每月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最多是可以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你的官司可以打赢,公司要赔偿你十一个月左右的工资,我是专业做劳动的律师,网站上传了许多亲自经手的成功案例,都是劳动工伤的案例,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更加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如需要委托,成功后收费。
2026-08-02 19:5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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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2 19:24:54 回复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作被告被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公司注销时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作出承诺,可起诉该股东或第三人;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且相关人员承诺担责,债权人可起诉;公司未经清算注销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起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要求清偿。能否起诉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专业解答国有控股企业解散时,员工补偿方式主要有经济补偿和额外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额外补偿则需依据企业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专业解答公司散伙即终止,财产分配依《公司法》等规定进行。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章程规定分配。若章程有约定,依约执行;无约定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如甲、乙、丙股东按40%、30%、30%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过程需依法依规,保障各方权益,有异议可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专业解答公司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可提解散之诉:连续两年多无法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达不到法定或章程比例连续两年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解决,导致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或经营管理有其他严重困难,公司存续会损股东利益。股东提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法院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解散。
专业解答诉前调阶段公司注销,若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诉讼主体消灭,诉前调程序终结。若未依法清算,可追加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等为被告继续处理纠纷,因他们在公司注销后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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