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6月15号入职了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在2023年6月25号又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截止2026年6月14号合同到期,一直到7月8号公司未找我续签,我于7月8日主动提出续签,公司在7月9号当天单独找我说单方面不续签,给我n+1的补偿,未休的年假5天折算2.5天按正常薪资,19小时的调休也按照正常薪资折算,n的补偿算6.5,然后于7月9号当天立马和我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明确告知应当赔偿2n,想规避这个,立马就要和我签订n+1的补偿协议。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签订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2n吗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单方不续签属违法终止,应赔2N。你已签的N+1协议若系欺诈或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建议立即申请劳动仲裁,勿再签文件。注意:上海地区司法实践可能仅支持N。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17 11:29:03 回复
请简述一下案件怎么发生的、具体经过是什么情况?现在纠纷焦点是什么,你的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
2026-07-17 11:03:55 回复专业解答女职工享有多项劳动权益。平等就业权受《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保障,录用、晋职等方面与男子平等;工资待遇上同工同酬,不得因孕产哺乳降薪或解除合同;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禁止高强度危险劳动,四期受特殊保护;休息休假权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还拥有职业健康监护权,用人单位要组织相关健康检查。
专业解答员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单位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单位一般无赔偿责任,但可能需给予一定人道主义援助。
专业解答员工休年休假若不被批准,可与单位协商,说明符合休假条件争取获批。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因单位原因未休年休假,单位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
专业解答在职职工因重大疾病不能上班,处理方式如下:职工有3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期间单位不得随意解约。职工要及时请假并提供诊断证明等材料,单位需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约并支付经济补偿。职工可通过医保报销费用,单位未缴医保致无法报销的,要赔偿损失。
专业解答休息日工作不补休,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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