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饭店员工工资没给交保险,但为了防止被检查就弄了份合同协议,合同协议里把工资给分成了两部分,就说是有劳动保险,再就是赶上经济不景气大环境经济发展萧条,客户减少,老板就给员工以轮休的方式减少上班和开资,轮休还得待家里随时待命,这符合劳动法吗?再还有员工休病假条,就把员工裁掉了,也没多给一点点补助,也合理吗?
首先,关于工资分成两部分并声称有劳动保险的情况,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次,经济不景气不能成为不支付工资或不合理安排轮休的理由,员工轮休期间仍应获得相应待遇。再次,员工休病假被裁掉且无补助也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期间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且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遇到这些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7 03:01:24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饭店未给员工缴纳保险,即使有合同协议,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工资分成两部分并不能代替社会保险的缴纳义务。轮休减少上班和开资,若未经员工同意,且未支付相应的工资,同样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员工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7 02:48:5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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