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前要求全部驻场员工撤离(未说明具体原因,后了解到可能与项目合同到期及中标失败有关),年后对部分员工恢复原岗位,但未为我安排实际工作并将我待岗降薪至2500元,同时仅提供需参加其他外包公司面试的不确定岗位且提出的调岗方案亦未实际落实,我想确认是否构成未提供劳动条件及违法降薪并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降薪至2500元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构成违法降薪。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您可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5 10:25:36 回复
这个就要看你们劳动合同这边的相关约定还有你们的薪资架构以及过往工资实际收入
2026-04-15 10:2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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