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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里双倍赔偿会给多少钱

张* 山东-东营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2.02 01:14:44 359人阅读

劳动争议双倍赔偿会给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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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6-02-02 07: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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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倍赔偿情况:用人单位在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需每月付两倍工资;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付赔偿金。
2.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算法:月工资乘以应签合同却未签的月数,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违法解约赔偿金算法:经济补偿标准乘以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付半个月工资。

2026-02-02 07:1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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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争议双倍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二是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二倍赔偿金。计算方式分别为月工资乘未签合同月数、经济补偿标准乘2。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体现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戒。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月工资计算;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遇到劳动争议双倍赔偿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2 05:1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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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双倍赔偿保障劳动者权益,涉及未签书面合同和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两种情形。未签合同双倍赔偿,能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双倍赔偿,可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2.对于未签书面合同,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乘以应当订立合同而未订立合同的月数。
3.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可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先与单位沟通,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起诉,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2026-02-02 04:1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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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中的双倍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这种情况是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比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就可能有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2)二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工资相关。工作年限越长、工资越高,赔偿金越多。

提醒:
劳动者遇到未签合同或违法解除合同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赔偿计算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02:44:17 回复

对于劳动争议双倍工资的含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双倍工资是什么意思为解决实践中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避免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缺乏维权证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82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对双倍工资的计算规则予以进一步细化。但是,“由于成文法固有的局限性,其永远不能涵盖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客观现实;由于文字表述的有限性,劳动法律条文因不同场景的独特语境,也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从而影响到裁判尺度的统一。”实践中,围绕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的双倍工资法律责任,存在诸多争议。基于此,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结合各地的不同裁判思路,试图通过法理的阐释、法条的解读、观点的碰撞,明确双倍工资法律责任的处理规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或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但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反对意见认为,“用工之日”系用工第一天,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虽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之前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故不属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继而得出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结论。支持意见是实践中的主流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28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2009年二中院辖区工作会议综述》均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本文也持支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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